2010/10/19
教育部19日公布「技職校院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」,明訂參與專班的學生不得上大夜班(夜間10點到晨間7點),工作時間、休假、工作津貼及薪資也必須符合勞基法規定,而合作廠商也要登記立案完成消防檢查等證明,這些新規定從100年的產學攜手專班計畫開始實施。
教育部95學年度起試辦「產學攜手計畫」,像是:桃園方曙商工、明新科技大學與「台灣積體電路公司」合作開辦「半導體專班」,讓學生一邊唸書一邊學習業界技能,高職畢業後成績優異可進入明新科大就讀,還可在台機電實習。這些專班學生過去因應半導體、或光電廠商需求,都要輪值大夜班,不過,為確保學生實習權益,教育部明訂注意事項,明文禁止學生輪值大夜班,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說,因為專班定位為實習課程的一種,除了護理科系外,其他產學攜手專班是不能讓學生輪值大夜班,同時要全數納入契約書內容。
至於,這些新規定是否導致廠商降低合作意願?教育部表示,因為產學攜手專班認定為實習課程,教育部尊重廠商合作意願,對於目前有廠商要求學生上大夜班的情況,教育部將深入瞭解輔導,至於學校提報明年度專班計畫也將按照新規定申請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