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普考行政類-交通行政

分發單位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路政、電政、郵政、航政、觀光行政、運輸行政、氣象

 

行政等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路政:含鐵路、公路及大眾捷運系統之監理與營業管理等。

(二) 電政:含公私營專用電報、電話、電視、廣播、資訊網路、電信交通事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及電信號碼頻率相關電信資源使用之規劃、指配、監督管理等。

(三) 郵政:含郵件傳遞、儲金、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等。

(四) 航政:含海運、空運、港務及有關航務行政等。

(五) 觀光行政:含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等。

(六) 運輸行政:含鐵路、公路、大眾捷運系統、海運及空運等方面之客貨運輸等。

(七) 氣象行政:含氣象業務之規劃辦理等。

工作內容 

類別

分發單位

交通運輸

交通行政

交通部公路總局、各縣市政府交通局、
高雄市政府觀光局。

交通技術

交通部公路總局、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各縣市政府。

 

高考三級-財稅行政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、稽核、稅務、關務管理及稅課、

關務查驗等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:含財政法規之擬訂、財務或基金之收支、管理與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用、公款公產管理、公庫行政改進及財務調度等。

(二) 稽核:含現金財物與銀行存款之盤點與款項收支憑證稽查、會計帳目與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資料之查核及其他有關財務之稽核、督促改正與建議等。

(三) 稅務:含國內賦稅行政業務之推行、稅制擬訂、稅率調整、稅源調查、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務稽核、稅務行政救濟、納稅服務、租稅宣導、違法處理、稅額查定催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徵、單照冊籍管理及課稅資料管理等。

(四) 關務管理及稅課:含關稅政策與制度之擬訂、稅率調整、進出口貿易情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改進、關稅徵收、稅則分類與估價之評議、貨物漏稅防止及緝私案件處等。

(五) 關務查驗:含進出口貨物查驗、防止走私逃漏、進出口船舶航空機之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緝、旅客行李與郵包之檢查、倉庫貨物查驗、貨價調查及完納價格核估等。

分發單位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金融保險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金融、保險、證券及期貨管理等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金融:含金融制度與法規之擬訂、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之管理、週邊金融

  業務、外匯證券管理、金融檢查、貨幣公債獎券發行、資金統籌融通與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節供求、利率調整、存款、放款、票據貼現、匯兌、外匯、有價證券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賣、信用保證及投資信託等。

(二) 保險:含保險法規之擬訂、對各種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、保險費率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定、資料調查、合約訂定、承保、分保、委託與變更之辦理、保險費之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算、經收、提存、保管、給付、賠償、退費之支付、卡片、單據及冊籍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管理等。

(三)證券及期貨管理:含證券及期貨管理法規之擬訂、證券募集與發行、證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市上櫃核定、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業務檢查、證券商、期貨商、證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交易所、期貨交易所、證券服務事業與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等之許可、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准與監督、證券與期貨市場之交易、結算及交割制度之規劃、監督與管理等。

分發單位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會計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會計及歲計之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會計:含會計法規之擬訂、各機關預算執行與內部審核、政事費用、特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基金(含公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)財務經費業務與財務會計之審查核計、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政事費用、歲入歲出、公營事業產品成本、勞務費率與營業盈虧(餘絀(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計算與效益評估、會計簿籍之紀錄管理與保管、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析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計法令解釋及會計行政管理等。

(二) 歲計:含預算籌編所需事實之調查、增進公務、財務與經營效能之研究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議、預算審核、歲入、歲出與營運計畫之核議、總預算、附屬單位預算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綜計表之審查整編、預算分配與執行之核議、決算之查核及總決算之綜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彙編等有關政府預算之籌劃、編造、審議、成立與執行等。

 

分發單位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統計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統計之知能,對統計法規之擬訂、政府統計資料之蒐

集、調查、整理、分析、預測、發布與保管、統計圖表與書刊之編製、統計資

料庫之建立、維護更新、統計法令解釋、統計標準之統一、統計業務之指導、

監督及國際統計事務之聯繫與交流等,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

執行等工作。

分發地區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商業行政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商業行政及國際貿易之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

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商業行政:含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、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、商品展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與推廣、國內外商情調查、物資調節供應、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。

(二) 國際貿易:含國際貿易法規之擬訂、進出口業務與廠商登記管理、國內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投資之核准、管理、監督、調查、統計與分析、貿易談判、產業損害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查、國際經濟與技術合作及駐外經濟機構輔導等。

分發地區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高普考行政類-工業行政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工業行政及礦業行政之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

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工業行政:含工業發展、工業升級、工業區之開發與管理、工廠之登記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調查與管理、工業技師之登記與監督及工業團體目的事業之指導監督等。

(二) 礦業行政:含礦權之設定、變更、撤銷與登記、礦業發展、礦藏勘測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劃、土石採取管理、礦害預防、爆炸應用物品管理、礦廠場安全、礦產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銷、礦稅之核定與徵收、礦權糾紛調解及礦業技師之登記管理等。

 

分發單位

 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經建行政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經建行政、水利行政、科技行政、都市計畫行政、國民住宅、公平交易、
地理行政、檢驗行政、國家標準、度量衡行政、管理系統等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經建行政:含經建政策之擬訂、經濟建設行政推行、經建問題調查、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析、經濟設計、產業發展、供需預測、資源研究規劃及中小企業發展、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導等。

 (二) 水利行政:含水利政策之擬訂、水利事業規劃與督導、水資源統籌調配,

水權登記、管理與監督、水資源調查、水利技師登記與監督、水利糾紛仲

裁調解、執行農田水利事業興辦管理及水利團體指導監督等。

(三) 科技行政:含科技發展計畫之釐訂、審查與考評、科技研究發展申請案件

之審核與補助、科技人才之培育、延攬與獎助、科技移轉、科技資料蒐

集、科學工業園區之建置、產業技術政策研究與領域規劃及國際科技交流

合作等。

(四) 都市計畫行政:含都市及區域發展政策之擬訂、都市設計、都市計畫、都

會區計畫、縣市綜合發展計畫、區域計畫、農村計畫、工業區計畫、景觀

計畫、新市鎮、新社區、都市更新、公共設施、公用設備、特定地區開發

等建設計畫之釐訂、行政管理、推動、審核、督導及協調等。

(五) 國民住宅:含國宅政策之擬訂、國宅管理、住宅社區規劃、建築物標售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產權處理、輔助貸款、拆遷補償及建築經理公司管理等。

(六) 公平交易:含公平交易政策與法規之擬訂、對事業獨占、結合、聯合、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平競爭行為案件之調查處理及疑義釋答等。

(七) 地理行政:含地理特性之調查與紀錄、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及地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之應用與保存等。

(八) 檢驗行政:含農、工、礦產品檢驗之規劃、認(驗)證、管理及國際合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等。

(九) 國家標準:含國家標準之研究、制定、修訂、轉訂、確認、廢止、實施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推行等。

 

分發單位

 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企業管理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企業管理、業務經營、企劃控制等知能,對下列工作從

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:

(一) 企業管理:含公民營企業、公用事業及專賣事業之規劃、監督、管理與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展等。

(二) 業務經營:含公營企業、公用事業之營業企劃擬訂與業務管理、業務經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實況之調查、分析與統計、業務推廣、客戶之接洽與服務、產品銷售、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款之計算、催收與繳存、國外貿易及國內外市場狀況資料之蒐集、分析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判及產品之管理與處理等。

(二) 企劃控制:含公營企業、公用事業之營業方針、生產目標與擴建計畫之擬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訂、組織管理、工作配合之設計、考核與控制、各部門工作計畫、標準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設備、安全與方法之考核與改進、制度規章之研討、整理與審查、對人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財、物、時作有效運用之研究與發展及業務經營得失之考核與控制等

 

分發單位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高普考行政類-財經政風

工作內容
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政風之知能,對政風法規之擬訂、政風法令宣導、員工

貪瀆不法之預防與發掘、政風檢舉案件之處理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受理

報備、調查與移送裁罰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、公務機密維護、危害或破

壞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等,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

及執行等工作。

 

分發單位

類別

分發單位

商管

財稅行政

財政部各縣市國稅局、財政部各縣市稽徵處

金融保險

中央銀行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

會計

各縣市政府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縣市政府政府會計處

統計

各縣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中央銀行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會計室、行政院主計處

工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

商業行政

各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經建行政

各縣市鄉公所、區公所、台北市市場處

企業管理

國防部軍備局、交通部各地港務局

財經政風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、經濟部工業局、財政部各地國稅局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、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、各縣市政府

 

《試題類型》

高考普考行政類科目

1.共同科目:國文為文寫作,英文採測驗式試題。

2.專業科目:專業科目採非測驗式試題。

3.測驗式試題考題均為選擇題(單選題);非測驗式試題考題可為問答、計算、申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。

 

薪資福利羨煞他人  「鐵飯碗」升等為「金飯碗」

大致而言,公務人員的起薪比一般民間企業為高,如高考及格相當委任第五職等人員的起薪約為 42,050元左右。在現在這個什麼物價都漲,就是薪水不漲的年代,公務人員除了起薪較高之外,並依照個人年資、考績逐年穩定持續加薪,每年七月政府還會視物價變動情形,全面調整待遇。比起私人機關,待遇不僅優渥,且逐年增加。


《國家考試資格暨起薪表》

考試

等別

本俸

專業加給

基本月收入

高考普考

三等

$24,670

$20,180

$44,850

四等

$17,890

$17,310

$35,200

五等

$11,280

$17,190

$28,470

 

公職福利看

    一般職場大學畢業生之薪水依產業不同僅22,000~35,000,但如果大學畢業生考取高考三級初任之薪資就有近45,000元,再加上每年的休假旅遊補助16,000元、各類假期及婚喪生育補助、子女教育補助,還有不到2%之優惠房屋貸款等福利。除了誘人的薪資外,工務人員依法有工作權的保障,除了工作環境的保障、領取俸給的保障外,政府亦不得非法撤職、停職、免職;相較於民營事業可能因虧損而資遣員工,公務員的穩定更是令人羨慕。

 

《公務人員福利補助》

項目

假別

天數

項目

學制

教育補助標準

例假

112日

大學/獨立學院

公立13,600

年假

7-30日

私立35,800

事假

5日

夜間學制14,300

婚假

14日

五專後二年/二專

公立10,000

病假

28日

私立28,000

產前假

8日

夜間部14,300

分娩假

42日

五專前三年

公立7,700

陪產假

2日

私立20,800

流產假

14-42日

高中

公立3,800

喪假

5-15日

私立13,500

項目

婚育喪葬補助

二個月薪俸額

二個月薪俸額

高職

公立3,200

結婚補助費

私立18,900

生育補助費

自給自足班7,300

喪葬補助費

父母、配偶死亡

五個月薪俸額

實用技能班1,500

子女死亡

三個月薪俸額

國中/小

500

 

《公務人員與民營企業福利比較表》

 

 各項福利、待遇

公務人員

民營員工

1

固定調薪(每年依物價及生活指數調薪)

不一定

2

年終獎金(至少1.5~4.6個月)

不一定

3

暢通升遷管道(依年資升級或參加升等考試)

4

子女教育經費補助、購屋貸款及各項津貼、旅遊補助

5

年假7~28天,事假21天,病假28天,
婚假14天,產假42天

6

可申請在職進修、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等

7

退休後每月可領月退俸

 

對以上考試或課程有任何疑問請"按我"填寫資料,讓我們與你聯絡喲;)

  chk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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